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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方案亦提高對配偶申請永久居留許可的要求。
據共同社和《日本時報》報道,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(入管廳)於2026年8月4日公布新方案,收緊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的許可條件,包括收入、養老金和日語能力門檻,作為日本政府建構日本人與外國人「有序共生社會」而提出的政策之一。
目前,外國人申請日本永久居留許可須符合三項條件:品行善良、能夠獨立維持生計、符合日本國家利益。
永久居留許可允許外國公民在日本無限期居留,可自由就業或從事其他活動,並保留其原有國籍身分。申請人通常需要在日本居住10年以上才符合資格申請。
新方案對上述條件作出收緊,要求申請人年收入須超過日本家庭的平均水平,標準將參考多項官方統計來訂定。報道引述厚生勞動省最近的一項調查指,2024年日本家庭平均收入為575萬日圓,折合約3.65萬美元。
擬議草案亦引入養老金要求,申請人預計領取的養老金,須達到以該年收入工作30年並加入厚生年金情況下可領取的金額。若無法達到,申請人可以金融資產填補。
此外,永久居留申請人亦被要求證明其日語能力達到「自立語言使用者」的水平,較現行機制有更明確的規定。
新方案亦影響日本人或永居者的配偶。
在新框架下,日本人或永居者必須與配偶結婚至少5年、且非日本籍配偶在日本居留至少3年,方可獲得永久居留許可,而目前的要求是結婚3年及居留1年。
日本入管廳將徵求公眾意見,於2026年10月1日修訂相關指引,並於2027年4月實施新方案,而年收入要求將追溯適用於2026年4月以後提出的申請。
新方案的推出是因應日本外籍人口持續成長,而日本本國籍人口卻在下降。報道引述日本政府數據顯示,截至2025年底,約有94.7萬人持有日本永久居留許可,其中許多居民來自中國和菲律賓。
另一方面,入管廳亦公布撤銷永久居留許可的指南方案。根據2024年修改的《入管難民法》,故意拒繳稅金、社會保險費(如醫療保險、退休金)或其他公共費用;嚴重或重複違反入管法義務;或因特定重大罪行被判處監禁,入管廳可以撤銷其永久居留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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